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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厅科函〔2018〕21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《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3〕7号)和《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(2016-2020年)》(工信部规〔2016〕424号),加速构建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体系,深化物联网与社会经济的融合发展,推动产业集成创新和规模化进程,我部现启动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工作。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征集内容
围绕物联网重点领域的应用、物联网关键技术和服务保障体系,征集技术先进、示范效果显著、产业带动性强、可规模化应用的物联网创新项目。由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。
二、征集要求
- 中国大陆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。
- 同一法人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,项目主要研发工作需在大陆、香港和澳门地区完成。
- 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申报单位所有。
- 申报单位保证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无误。
三、报送方式
采用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- 项目申报:申报单位在”国家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-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系统”(www.nicp.org.cn)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,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。
- 项目推荐:推荐单位登录系统,确认推荐项目后打印信息汇总表并加盖公章。
- 项目报送:被推荐企业登录系统打印申报书并盖章,提交给推荐单位。推荐单位统一将信息汇总表、申报书邮寄至指定地址,纸质材料需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。
- 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。
四、联系方式
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:
石敏杰 010-68209293
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:
徐昊 010-68209284/9312 18001249899
材料寄送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812,邮编: 100846(收件人:徐昊)
附件:
1.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征集工作方案
2.2018年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申报书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2018年6月22日